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首页

通知公告
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6-06-12  浏览:

各教学单位

 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发展,服务经济社会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,充分发挥公司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,增强员工职业适应能力与核心竞争力,激发学习动力,满足员工个性化发展,多样化成长需求,依据《太阳集团122cc微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文理行发〔2026〕28号)文件精神,公司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理念

微专业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,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、产业发展趋势或专业核心素养,通过灵活、系统地培养,提高员工知识结构的复合性,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微专业设置应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,培养目标明确,培养特色鲜明。依托公司优势或特色学科、一流本科专业、特色高水平专业(群)、现代产业公司等建设点,基于深度的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,培养员工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素质。

2.微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及以上职称,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,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,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,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。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,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,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。开设微专业院系应从政策、人员、经费、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建设,并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。

3.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,专业培养目标清晰精准,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,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要。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。每个微专业开设6-8门课程,总学分10-16学分,16学时1学分。

4.教学公司原则上须与校外科研机构、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,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。鼓励跨单位、跨公司、跨学科、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1.《微专业设置备案表》(附件1),加盖部门公章;《微专业设置汇总表》(附件2),加盖部门公章。

2.以上PDF和WORD版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

联系人:陈龙艳,联系电话:8068585


教务处

2026年6月12


  • 附件【申报附件.rar】已下载